人生第一次: 美國的警察局


幾天前,
我好奇地打了"薄驤宇"三個字上google搜尋,
然後出現很多奇怪的網站,
用我寫過的部落格文章部分"隻字片語"變成他們網站的特定主題資訊!

其中一個用了我當年寫的氟錠文章!

我寫了email過去,
雖然那個網站沒有回覆我,
但是很快的把我的東西撤掉!

還有很多很多的阿里不達網站,
關鍵字都是我寫過的字!

我已經懶的寫email過去,
只能跟親朋好友說,
想知道任何我們的訊息,
直接上我們官方的"薄驤宇的美國越洋部落格," 
其他的網站,
千萬別亂點入, 你的電腦有可能會中毒!

但是其中剽竊我東西最誇張的,
是下面這個foodbevg網站:


 這個地方把我臉書的"不妹美國的家"粉絲頁的所有東西,

https://www.facebook.com/boochieinusasince2003 

中文一字不漏的放上他們英文網站!


我寫了兩次的contact forms告知他們把我的東西撤掉, 但是完全沒有回應!

那一天我找了欽定律師弟妹, 因為我沒有律師的email!

請她轉達並問了一些法律的問題!


今天律師弟弟打電話給我, 先讓我去春泉市警局報案, 但是伏筆是:

"你先去報案! 

如果警察沒辦法處理! 

我們再來想解決辦法..."

(看來他早就知道報了案也沒下文了吧!)


我掛完電話利馬驅車前去春泉市警察局!

可是警官給我的結果卻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那個網站明顯已經違反我的著作權和隱私權了但是警官卻跟我說:

"如果他們沒有偷了我的社福碼去開戶偷用我的identity, 

他們沒有一個法律code可以去處理這樣的事! 

因為這不算罪犯行為!"


還跟我說:

"這種照片被偷用的事情常常發生, 見怪不怪了..."


總之我報案了, 心也冷了! 

走回車上立刻打得律師弟弟告知整個事件的結果!

他跟我說他老婆有我傳給她的兩份連結, 他來研究之後, 再跟我說後續的動作應該怎麼做!


當初設立了臉書這個"不妹美國的家"不為圈粉, 

為的就是跟台灣有臉書的親朋好友分享一些及時的, 

不需要我特別寫部落格文章可以快速知道最快最新訊息的這個粉絲頁!

粉絲頁也成立12年了!


重點是, 12年來, 我的粉絲也不過101個...這個無恥的網站用我這小貓兩三隻的粉絲頁可以做甚麼大事業呢?


今天去警局走一趟, 真心覺得台灣的電信警察真的好棒棒! 台灣雖然國力不比大陸, 但是還是有很多值得我們國人驕傲的地方!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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