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是不妹學校的走路版馬拉松日(Walk-a-thon)!
不過因為天氣超不好的,
又冷又是雨的,
最後學校取消了活動,
改到這個星期一!
甚麼是走路版的馬拉松呢?
說穿了就是假借讓學生運動之名,
行強迫家長捐款之實!
我不知道這裡的學校是不是都這樣!
不過不妹學校年年都會辦很多類似的活動!
目的是幫學校籌到經費,
看當時缺甚麼東西,
經費就用在購買這些東西上面!
我個人覺得捐一些錢給學校更新一些設備非常的不錯!
但是如果活動最後變成家長不得不捐錢的時候,
我就覺得心裡不是很舒暢!
因為捐款這件事要出於自願,
而不是到最後變得好像你不捐不行似的!
這個走路版的馬拉松就是讓我覺得捐的不是很願意的第一次!
那一天不妹回家說:
"媽媽, 學校說Walk-a-thon捐一百塊錢以上的學生,
就可以參加抽獎,
獎品有腳踏車, 滑板車等等...
你可以捐100塊錢嗎?
我想得到一台滑板車!"
"拜託!
你們學校是怎樣?
捐錢也要讓人捐的心甘情願!
用這樣的方式讓小孩回家求爸媽捐錢抽獎,
是怎樣?
再者,
你要一台滑板車我花20幾塊金就可以自己去Walmart買了,
幹嘛捐100塊?
到時候就算捐了一百塊,
你也不一定可以抽到獎品啊!"
我說!
(因為不妹的滑板車壞了,
所以她很想要再有一台!)
就這樣不妹每天跟我疲勞轟炸:
'媽媽, 你捐一百塊錢啦!"
這一次的活動Richard本來只想捐10塊錢,
後來我被不妹吵得受不了了,
就跟不妹說:
"好吧!
我加碼!
你走一圈我就多給你50毛!"
然後不妹又在那裏討價還價的:
"哎呀!
一圈給我一塊錢!"
"門沒都沒有!
走一圈我給你50毛捐給學校!
再多沒有!"
我說!
然後最後Richard也被不妹吵到很不甘願的跟不妹說:
"好吧!
你走一圈我也給你50毛!"
星期一走拉松的結果是,
不妹總共走了20圈,
(事前我一直不妹說:
"拜託別走太多圈喔!")
所以除了爸爸當初說的10塊錢,
我和爸爸各自又得拿出10塊錢!
意思是,
我們這一次不是很自願的捐給學校30塊錢!
總之幫助學校我們是很樂意,
但是不是用這種抽獎活動將學生洗腦,
讓學生跟家長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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