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八個月之後


終於在阿姨前往西方極樂世界的快八個月之後,
我們去將阿姨遺囑上"寫的很清楚"的要給Richard的幾樣東西帶回家!




結論就是:

人一定要有遺囑,
尤其像阿姨姨丈這樣沒孩子的人更要有個完善的遺囑:

一個明細非常清楚的遺囑,
因為他們東西很多,
受益人又非常多!

今天進到阿姨房子裡著實有點感傷!

人生真的無常!

人一旦入土,
真的就不在,但也自在了!

塵歸塵土歸土的人哪還管的了人世間的瑣事!

所謂留下來的東西,
就是法定遺囑執行人要煩惱的事情了!

雖然遺囑執行者有一筆不少的錢可以拿,
但是光這些有的沒有的瑣事,
(光要把房子清空就傷腦筋了, 尤其阿姨他們留下了三棟房子!)
我想是我的話絕對不會接這樣的工作!

今天看到兩個遺囑執行人清出來放在客廳要丟的東西,
心理當下OS:

"還好當初Richard有遠見不接遺囑執行人這個工作!"





在阿姨他們的照片桌上我看到不妹的這張照片,
我還真忘了這張照片,
也不記得我們曾經給過阿姨和姨丈這張不妹的照片!

總之兩張在照片桌上不妹的照片我都拿回家了!

花了八個月的時間才開始陸續請遺囑上提到的人將自己的東西各自帶回家...

兩位遺囑執行人真的要將阿姨姨丈身後的東西處理完畢,
我看是有的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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