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玲說,
我如果沒有立刻將飯局記錄下來,
回美國的時候肯定忘光光,
到時候還得隔空問她:
"小玲啊, 我某某天的某某時刻做了甚麼事呢?"
所以, 我決定將回台灣的第一個約,
在龜速3G網路下,
勉強試看看將這飯局記錄下來,
然後就可以跟小玲說:
在龜速3G網路下,
勉強試看看將這飯局記錄下來,
然後就可以跟小玲說:
"你看, 才一兩天的事情我都沒忘耶!"
本來回台灣的約不可能這麼快發生, 因為時差的問題!
但是小孩一聽到我"以時差之名"推掉小玲媽媽的約就沒迪迪了!
就這樣在上星期六這天,
我們回台灣的第一個約居然這麼快就成行了!
(明明當晚最時差的人就是薄驤宇小朋友, 還敢給我沒迪迪!)
我有圖有證據!!!
晚餐約小玲這個孝順女兒的人當然要投女兒所好,
(意思就是只要女兒喜歡,
我這個跟她有40年交情的好朋友的喜好也沒辦法左右我們選餐廳的結果!)
我這個跟她有40年交情的好朋友的喜好也沒辦法左右我們選餐廳的結果!)
所以我們吃到了嘉義市仁愛路上"初曉"這家日式炸物餐廳的食物!
小玲這位孝順的媽媽擔心孩子被熱到了,
還帶著隨身風扇給孩子用,
直吹孩子,
(我這個40年好友沒吹到很是OK!
小玲啊, 你現在是不是以經皮皮挫了?
哈哈!)
讓她可以"冷靜"的吃晚餐!
我們也喝到了傳說中賣的很好的一芳水果茶!
這樣的杯子也太療癒了!
像我這種個性的人真的會因為"杯子上的小丸子"一直去一芳花錢!
果真生意人真的是厲害的角色!
那天吃到肚子裡最讓我驚豔的食物是這個長的像怪物的"炸金針菇!"
有夠好吃的!
根本就吃不出來是金針菇!
(我這樣是褒還是貶?)
飯後這甜點巧克力非常的順口好吃!
吃到肚子裡的第一口感覺是:
"為什麼在美國的巧克力的甜度不能是這樣呢?
非要甜到有種要吃的人死掉的感覺?"
才赴了回台灣的第一個約,
我就已經覺得"自己胖"了!
怎麼辦呢?
當晚我和孩子收到好多小玲媽媽準備的禮物!
揪感心!
因為吃了一攤就覺得胖了,
當晚在臉書上說了"禁止餵食"的話!
結果隔天小玲的老公謝爸爸就拉著小玲做了這道我想了一年的檸檬蝦,
"應該是故意"讓說了"不能被餵食的我"抓狂!
謝爸爸啊,
我只說了"禁止餵食,"
我沒說"禁止餵食我小玲的檸檬蝦啊!"
因為沒吃到心心念念一年的檸檬蝦,
所以昨天下午決定把星期六晚上謝爸爸送我的丹麥啤酒喝光光洩恨!
直接和謝爸爸殺到我們家,
帶了好吃的東西再次來餵食我們!
其實小玲啊,
就算家裡沒東西吃我們真的不會餓死!
因為我們樓下就有間小七啊!
這就是我沒吃到檸檬蝦的補償:
湯泡飯!!!
小玲煮的!
還有還有,
我終於吃到了好幾年沒吃到的烤玉米!
所以我不生謝爸爸把檸檬蝦吃光光的氣了!
下次你的美食照如果謝爸爸"堅持"讓你po上讓我心癢癢的你就po吧,
不用管我會這麼的"哼哼哼"的!
因為沒吃到你就心軟,
然後每天都有人幫我送飯了!
喔~耶!!!
天啊!烤玉米好想吃,我也是不在台灣的嘉義人,看到你文章好懷念嘉義的食物。。。。
回覆刪除我們一起加油一起懷念! 然後回到嘉義就大開吃戒!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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