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四,
惠文來我家蹭飯的日子, Week 3!
大概11點的時候我打給麻吉管理員,
通知他中午林老師要來家裡請他放行!
說完之後麻吉管理員說:
"你有掛號!"
"是信?還是包裹?"
我說!
"信!"
管理員說!
我當時心裡在想:
"信, 而且還是掛號的...
不妙喔!"
"等一下可以請林老師幫我代領拿上樓嗎?"
我說!
"這不好吧!"
管理員說!
(我猜想他應該"用看的"就已經知道是交通罰單了!
"好吧! 我有空再下樓領!"
我說!
大概一個小時過後,
門鈴咚咚了!
惠文遞給我~我的"掛號信"還有她帶給我的水果!
"剛剛麻吉說不能讓人代領! 怎麼又讓妳領上來了?"
我說!
"他就叫我拿上來給你!"
惠文說!
我一看到信的上面寫著"嘉義縣警察交通警察隊"的字眼,
已經非常確定是紅單了!
打開一看,
果然是我上星期覺得有可能被科技執法的地方!
通常從我媽家回民雄,
我都是開國三旁通民雄的小路!
因為交通號誌比較少!
快接近民雄市區縱貫路前,
我就直行開道往國一通往縱貫陸協志陸橋的那條路!
最後再右轉進縱貫路我們大樓外的那條路!
我這個人開車紅燈絕對不會右轉!
一定等到出現右轉箭頭才會右轉!
我記得那一天我前面有一台好大的卡車!
(卡車也在照片裡)
我看到紅燈號誌出現右轉箭頭跟在卡車後面要轉了!
可是卡車開得很慢, 以為他要右轉結果他直直走!
等他開往前, 我跟在後面...
以為還是綠箭頭的時候, 我已經轉出去了!
我看著號誌燈已經沒有轉彎箭頭但是我已經卡在路口中央了也不可能停下來了就~
只能轉彎了!
當時我在想,
攝影機應該可以辨識我當時可以轉的時候就已經開出去在路中間準備轉了,
科技執法應該不會判定我是故意紅燈右轉就直接照相了吧?
果真科技執法是沒有我剛剛的人性考量!
為了稅收,
他們交通警察看機器的時候,
絕對直接忽略我可以轉的時候已經在路中間了,
而不是後來收到的,
我右轉的時候已經沒有右轉綠箭頭了~
直接傳給我四張我右轉事實照片!
紅單上的說明並沒有說"我紅燈右轉,"
而是說我"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這中文是不是很有意思?
總之可能看的出來是前面的卡車讓我卡在路中間所以我不得不右轉"然後只給我開了一張600塊錢的罰單, 而不是三千塊錢的?
這是這20幾年來我在台灣收到的第一張罰單耶!
難道這就是這次天上掉下來待在台灣這個厚禮的挑戰之一?
我們還是吃的很開心, 聊的超級開心的!
我做了蘋果馬鈴薯燉豬絞肉! 很下飯!
惠文帶了我16年沒吃過的台灣柚子讓我回味!
晚餐我想說得去小七繳罰單,
(因為怕忘了繳)
就直接走出去外面的縱貫路,
去了"小時厚"牛排,
六七月我跟薄驤宇說我們一定要試看看的餐廳但是一直沒機會去~
一個人外食!
這家餐廳像大部分這樣的餐廳有提供飲料冰淇淋和濃湯喝到飽!
但是我完全沒有試這些東西!
晚餐就是鐵板雞腿配我保溫瓶的水!
有些人肯定會說我這樣花錢不划算!
我並不覺得一定要喝到所有餐廳提供的東西, 吃到冰淇淋就是划算!
人生走到這個階段我已經不用"划算"來看待飲食這件事!
我就是想安安靜靜,
一個人吃一頓飯!
我說的安靜是戴上我的耳塞,
(因為現場的音樂開得很大聲)
細嚼慢嚥的吃完我這要價280塊的晚餐!
吃的當下我罰單還沒去繳!
繳完後包括給小七的處理費14塊,
今天沒有開車出門,
也讓我丟了894塊!
有些心疼!
畢竟,
我在台灣的生活費還得低聲下氣的跟烏龜要!
希望回美國前我都不需要再跟他低聲下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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