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我家發生了一場悲劇:
不妹的電腦被自己放在電腦旁的水杯淹死了!
就算我們將她的筆電放進米桶三天,
終究還是回天乏術!
那一天不妹剛翻倒水杯時,
Richard氣沖沖的跟不妹說:
"如果電腦沒救了, 買新電腦的錢你得自己出,
從你的銀行領出來!"
我心裡當時在想:
"老爺你這次也太有氣魄了!
買電腦的錢當然要不妹自己出,
只有這樣她才可以記取教訓,
不再將飲料放在筆電的周圍!"
但是隔天不妹上學後老爺對著我說:
"如果真的要買新電腦,
絕對不能讓小孩出!
因為這樣會毀了她的存款!"
我聽到他這樣說心裡只有一句話:
"果真前世情人是不一樣的!"
每年回台灣前我將存了一年的錢領出來,
每年帳戶都得歸零,
也沒聽他說過疼惜我"美國帳戶"的話!
而且從筆電被毀到今天才不過三天的時間,
老爺就急著要帶孩子去買筆電!
我請他再等幾天,
因為好不容易過了三天沒有不妹在線上跟朋友講話的吵鬧聲,
我不想這麼快回到吵雜聲裡!
但是老爺還是堅持今天帶孩子去買!
雖然來世我會變成Richard疼愛的女兒,
但是我一點都不想當他來世的女兒!
因為今世我已經受夠這樣不平等的待遇,
傻瓜來世才會想要跟他再次相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